一、
商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有什么不同
商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不同之處在于:
1.目的不同。工傷保險是國家強制性的企業必須參加,商業保險是雇主自愿選擇參加的;
2.保險對象不同。工傷保險被保險人與企業是一種勞動關系,商業保險的實施對象是符合規定條件的人;
3.實施方式不同。工傷保險實行強制,商業保險實行自愿;
4.保障水平不同。工傷保險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
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能同時賠償嗎
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是可以同時賠付的。具體如下:
1.只要是符合商業保險的賠償范圍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2.公司購買的商業補充險是不能作為傷殘就業補助金來沖抵的,這是企業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的。
社保繳納比例:
1.養老保險,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納,企業繳納20%,個人繳納8%;
2.醫療保險,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納,企業繳納7.5%,個人繳納2%;
3.失業保險,由企業和員工共同繳納,企業繳納2%,個人繳納1%;
4.工傷保險,由企業自己繳納,企業繳納1%;
5.生育保險,由企業自己繳納,企業繳納0.8%。
三、
工傷保險適用范圍是什么
工傷保險適用范圍有:
1.境內的各類企業。通過立法把各類企業都納入到工傷保險范圍,這對分散各類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等的工傷風險有很大的作用。保障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要覆蓋國有企業和其他各種所有制的企業;
2.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鑒于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差異,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用工制度尚不夠規范等情況,相關法律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參加工傷保險的具體步驟和實施辦法,由各省人民政府規定;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這類單位的工傷保險辦法,由勞動保障部會同人事、民政、財政等部門另行規定,報國務院批準后施行;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規定,其具體辦法由勞動保障部會同人事、財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