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便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寫法:
1、必須包含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信息;
2、必須有租賃房屋的基本情況,包括位置、租金、設備情況等;
3、合同一定要明確起租日期以及結束日期;
4、合同需明確租金外的費用由誰負責;
5、明確租金違約責任以及違約賠償金額。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