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定金與定金的區別
1、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又稱保證金。定金具有法律效應,具有擔保債的履行的作用,按照法律規定,定金數額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如果給付定金方不履約,無權要求返回;收受定金方不履約,雙倍返還。
2、訂金指的是房屋買賣雙方有意交易房屋,房屋買賣意向初步達成協議后,雙方進一步協商簽訂臨時認購協議,買方支付訂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內的優先購買權。
買房定金能退嗎
1、因開發商的原因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必須返還購房定金。《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價款或者收回。
2、因不可歸責于開發商或購房者的原因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開發商必須返還購房定金。如果開發商和購房者對合同不能簽訂不存在過錯,那么開發商也是必須要把購房定金全額返還給購房者的。
交了定金后悔了怎么辦
如果認購協議對商品房的面積、價格、朝向等主要條款里沒有明確約定,且后來開發商與購房人又未能就這些主要條款等協商一致,從而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開發商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購房人。因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所以沒能簽訂,是由于雙方未能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并不是購房人單方違約而造成。
也就是說,如果你反悔了,那么就需要去看看認購協議里有沒有相關的條款約定,等到簽正式購房合同時對不合你意的條款,可以大膽提出異議。
交定金后悔能退回來嗎
當事人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的,如果雙方在誠信、平等的原則下繼續進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的考慮,就無法補充協議達成一致表示的意思,導致購房合同不能訂立,則屬于不可歸責于雙方的原因,購房者有權力要求開發商返還定金。
通過增加補充協議這樣就可以達到退回定金的目的,這種方法也是可以的,但是要記住在協議中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應是符合實際并且重要的。說到底,交了定金基本上就證明你要買這套房子了,后悔了想要拿回定金困難重重,所以在交定金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多看一些樓盤再做決定,千萬不要聽信他人,腦子一熱就買了,否則到時候后悔也沒用了,這世上可沒用后悔藥可以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