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生態環境局新蔡分局以推進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可追溯為著力點,將“三項制度”融入行政執法全流程,不斷強化法治基礎建設,提升服務保障能力,持續優化區域營商環境。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新蔡分局對“雙隨機”一公開情況、行政處罰決定書等相關執法信息要求全部在新蔡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網站進行公開公示,并由專人負責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執法信息及時公開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行政執法過程中,對現場檢查記錄、調查詢問筆錄等調查取證證據的記錄過程,全部在“智慧辦案系統”內完成并及時提交,實現執法過程“留痕”管理,執法文書“電子化”。配備移動執法終端。執法人員配備移動執法平板電腦及移動執法終端等設備,健全行政執法全過程視音頻記錄制度。
三是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成立局案卷評查小組,對列入執法決定范圍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執法事項,在實施依據、認定事實、履行程序、適用法律等方面開展法制審核。通過嚴格、規范的法制審核,確保行政執法決定公正、公平、合法、適當。每項重大執法決定都必須經過嚴格的合法性審查,守住法律底線。
下一步,新蔡分局將持續深入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一步加強隊伍建設,不斷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打造政治堅定、作風優良、紀律嚴明、廉潔務實的執法隊伍。(馬輝)
關鍵詞: 新蔡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