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酷起訴鞭牛士怎么回事?
因網絡自媒體“BiaNews(鞭牛士)”傳播優酷“被收購”消息,優酷將起訴鞭牛士侵犯其商譽,索賠1000萬元并要求對方在官方渠道公開道歉,以消除其傳播不實信息帶來的負面影響。
1月9日晚,鞭牛士在其官方網站發表《消息稱今日頭條已達成對優酷收購》一文,該文稱有知情人士透露,今日頭條已達成對優酷的收購,正在與西瓜視頻對接業務。
18年12月下旬,曾有媒體引用未經官方證實的消息稱,今日頭條母公司字節跳動正在與阿里巴巴集團洽談收購優酷。對此,優酷與今日頭條均表示該消息不實。
侵犯商譽如何認定?
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包括市場交易秩序和商譽權;
2、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并散布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3、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方面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