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積分入戶的條件是:
1、長期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居住;
2、非本市戶籍人員;
3、從事特殊技能、特殊艱苦行業。例如,文化、體育、公安、消防、環衛、公共交通、教育等;
4、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積分制入戶,是指通過建立積分指標體系,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按申請入戶人員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當累計積分達到規定分值時可申請入戶。
《《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第三條
積分制入戶主要面對長期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居住的非本市戶籍人員。特殊技能、特殊艱苦行業,包括從事文化、體育、公安、消防、環衛、公共交通、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殘疾人照料等工作的一線從業人員入戶,納入積分制入戶管理范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