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和解除有區別么?
合同終止和解除有區別。
1.適用范圍不同,合同終止只適用于繼續性合同,即債務不能一次履行完畢而必須持續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而解除合同原則上只適用于非繼續性合同。
2.適用的條件不同,合同終止既適用于一方違反合同。但是解除合同既可以適用一方違反合同也可以適用無違反合同的情形。
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
法定解除合同條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條件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