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遺孀可以改嫁嗎?
烈士遺孀一般來說可以改嫁。根據現行民事法律的相關規定,我國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烈士家屬享有哪些待遇?
烈士家屬的待遇根據《烈士褒揚條例》的相關規定,主要有下列規定:
第十一條,烈士褒揚金由頒發烈士證書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沒有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子女的,發給烈士未滿18周歲的兄弟姐妹和已滿18周歲但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烈士遺屬,享受定期撫恤金:
(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撫養人、配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當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烈士的子女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殘疾或者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三)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因正在上學而無生活來源的。
符合前款規定條件享受定期撫恤金的烈士遺屬,由其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給定期撫恤金領取證,憑證領取定期撫恤金。
第十四條,烈士生前的配偶再婚后繼續贍養烈士父母,繼續撫養烈士未滿18周歲或者已滿18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由烈士生前供養的兄弟姐妹的,由其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參照烈士遺屬定期撫恤金的標準給予補助。
第十九條,烈士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且符合征兵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批準其服現役。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務員考錄條件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為公務員。
烈士遺屬改嫁后還能享受待遇嗎?
烈士遺屬改嫁后不能享受待遇。但其兒女享受撫恤金的待遇,并不會因改嫁受到影響,在其滿18周歲以前,民政部門仍會按規定給其發給撫恤金。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家屬,按照規定的條件享受定期撫恤金。家屬指的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